一、考核单位名称: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
三、考核内容
平定县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完成情况;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采购范围、采购需求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队伍建设情况;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询问、质疑答复情况等内容。
四、考核方法
本次考核采取自查自评、书面审查、现场考核、调查反馈等方式实施检查,随机抽取5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重点审查。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1、工作成效:2024年平定县政府采购中心完成政府采购项目74个,其中公开招标6个、单一来源4个、竞争性磋商64个。完成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4272.21万元,合同金额13884.22万元,节约资金387.99万元,资金节约率2.72%。
2、存在问题: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方面:存在项目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制度不完备的问题。在采购活动开展、执行情况方面:存在采购文件编制不符合规定、评审因素中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评审活动不符合流程、未督促协助签订合同、完成履约验收、采购文件归档不完整的问题。在执业素养方面,质疑答复满意率为82.3%、当事人投诉率为4.05%,均不达标准。
六、考核结果
平定县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度考核得分为81分,考核结果为良好。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