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休市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

山西政府采购网 2025-12-23 00:00:00

一、项目编号:1407812025AGK00265         

二、项目名称:介休市人民医院除颤仪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12-08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西华瑞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嘉峰镇尉迟村西兴区2排04号院            

被投诉人 1 :介休市人民医院 

地址:介休市史公东路199号 

被投诉人 2 :山西昕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介休市新华北街140号办公楼二层            

五、基本情况

山西昕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介休市人民医院委托,对“介休市人民医院除颤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407812025AGK00265)进行政府采购,于2025年11月16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投诉人于2025年11月17日向山西昕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山西昕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对质疑进行了答复,投诉人对答复不满意,于2025年11月19日向我局提起投诉。
投诉人投诉事项“采购人要求所有资质证书的加分条件构成了差别歧视待遇”。
要求“修改商务评分标准,重新编撰招标文件”。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调取相关资料核查后,认定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我局对投诉人投诉事项不予支持。根据投诉内容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法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投诉人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介休市人民政府或晋中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左权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介休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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