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忻州市房产服务中心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1409992024BGK00132二、项目名称: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忻州市房产服务中心
2、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长征西街45号
五、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你单位2024年实施的“安置房小区公租房装修工程”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此项目应属于依法不进行招标的项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六、处罚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之规定,我局责令你单位限期整改,并对你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七、处 罚
八、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忻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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