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405222025ACS00075
二、项目名称:阳城县应急管理局抗旱物资装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11-03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唐县朝峰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保定市唐县川里镇
被投诉人:阳城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阳城县金阳街240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采购人就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我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涉及违规;2.磋商文件中交货地点相关信息不明确;3.磋商文件中关于付款方式相关信息不明确;4.技术评分标准未进行量化分值设定;5.没有明确相对应的评判标准。受理后,我局依法进行了审查,现就审查情况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投诉人对本决定如有异议,可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阳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阳城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