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1410262025AGK00048
二、项目名称:
安泽二中教室监控、屏蔽等设备购置安装项目三、采购日期:
2025-12-11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西宏森国鑫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扁担巷小区14号楼2单元2层203号
被投诉人 1 :安泽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安泽县府后街28号
被投诉人 2 :安泽县第二中学
地址:安泽县府城镇二中街69号
相关供应商:山西正合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华门新天地6号楼华汉云级信创产业中心一层103室(尧都高新区)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采购单位就本项目的质疑回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 1:投诉人提出质疑的单位为安泽县采购中心和安泽县第二中学,截止11月10日,只有安泽县第二中学给予复,安泽县政府采购中心并未给予回复。
投诉事项 2:投诉人要求提供关于该项目的评分详情(包括各项细分条款上的得分详情及扣分依据),提供中标公司关于该项目的评分详情(包括各项细分条款上的得分详情及扣分依据),质疑函并未给出明确答复。
投诉事项 3:该项目招标顶算金额为164.064万元,我公司在资格审查全部符合的情况下的最终报价为139.886万元, 而中标供应商山西正合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最终报价为157.9089万元,价格差额达到18.0229万元,且该项目采购主要货物为国家教育标准化考场设备,我公司所投报产品和中标单位投报产品为同一品牌(恒生),按照财政部令第 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该项目中标价格不符合相关规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1、2、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安泽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