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泽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安泽县财政局 2025-12-11 09:30:14

一、项目编号:

1410262025AGK00048         

二、项目名称:

安泽二中教室监控、屏蔽等设备购置安装项目  

三、采购日期:

2025-10-13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西海之峰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新市西街1398号八戒工场2层            

被投诉人:安泽县第二中学 

地址:安泽县府城镇二中街69号 

相关供应商:山西正合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华门新天地6号楼华汉云级信创产业中心一层103室(尧都高新区)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采购单位就本项目的质疑回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 1:关于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三条:评标内容及标准,安泽二中教室监控、屏蔽等设备购置安装项目需求清单中扣分项设置不合理,技术部分评分评判标准太过客观,极大限度的给了评标委员会的控制权。评审因素扣分项和加分项设置的核心是要合理的去分配分值。
投诉事项 2:关于第五章采购需求技术参数具有品牌指向性,因区域保护供应商在授权方面控制投标企业,即使参与评标,负偏离扣分项也会和潜在供应商拉开差距,从而被淘汰。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 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安泽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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