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小店区财政局投诉处理公告

太原市小店区财政局 2025-12-05 10:38:11

一、项目编号:1401052025AGK00217         

二、项目名称:2025年新星幼儿园室内外教玩具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11-09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雄安泽烨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容城镇新北街24号            

被投诉人 1 :太原市小店区新星幼儿园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惠远西街100号 

被投诉人 2 :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茂业天地6幢 

相关供应商:太原睿城优创科贸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营盘街道南内环街98-2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1、2的质疑回复,向我局提起投诉,我局依法予以受理,投诉事项1:“手电钻的生产厂家无生产资质,其生产的产品不允许销售与使用。事实依据:手电钻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3年修订)》中的产品(电钻(0501))生产厂家需取得3C认证之后才允许销售与使用。经查询其生产厂家河北博森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无此证件,因此此产品不允许销售与使用。法律依据:《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商用燃气燃烧器具等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中的产品(电线电缆)、《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3年修订)》家用和类似用途 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0202)《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条为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的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以下简称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太原市小店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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