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单位名称: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
三、考核内容
(一)政府采购工作执行情况。主要包括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政策功能的落实情况,优化营商环境任务的落实情况,采购信息公开情况,采购文件归档情况,采购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等。
(二)政府采购工作效率。主要包括七种法定采购方式的完成时限,政府采购项目废标(终止)情况等。
(三)政府采购工作质量。主要包括采购人和供应商满意度,投标保证金收取退还情况,内控制度建设及从业人员廉洁自律情况、内部培训情况等。
(四)投诉举报情况。主要考核2024年度有无针对中心的有效投诉或举报。
四、考核方法
集中采购机构自查、财政局书面审查及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1、工作成效:2024年,洪洞县政府采购中心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有效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提高了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政府采购工作任务,全年共受理完成集中采购及分散采购项目37个,采购预算金额4354.71万元,合同金额4087.16万元,节约资金267.55万元。
2、存在问题: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采购信息化系统更新适应能力不足,对系统部分功能操作不够熟练,导致项目进展缓慢。
六、考核结果
洪洞县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度考核得分94分,考核结果为优秀。
七、其他补充事宜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