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太原市文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1404032023AGK00151二、项目名称: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太原市文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建设南路215号谦复汇商务楼601室
五、基本情况
山西政府采购网招投标巡检系统中,长治市潞州区2023年农家书屋数字化建设和出版物补充更新(项目编号1404032023AGK00151)(包六),与其他供应商投标硬件设备相同。我局开展了调查,该公司存在恶意串通行为。
六、处罚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以该项目(包六)采购金额130000元千分之五即650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七、处 罚
八、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长治市潞州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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