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401812025AGK00059
二、项目名称:古交市老旧市政环卫车辆更新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9-07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西省交通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并州南路33号
被投诉人:山西金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解放路175号万达中心B座1003室
相关供应商:湖北远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南郊平原岗村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湖北远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所投项目:“古交市老旧市政环卫车辆更新项目包三”的质量标准填写为“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交付。”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的第二项商务要求的第三点明确标明质量标准为:“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达到合格标准。”并且在商务要求最后明确标明“以上商务要求为实质性条款,均不允许负偏离,负偏离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湖北远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的质量标准在完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下中标。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局依法受理该投诉后,征询了相关当事人意见,查阅了相关实证材料,依法进行了审查,审查情况及处理决定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古交市财政局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