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
为加强山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和评审专家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效,现将2025年第四季度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代理机构从业人员2025年12月20日上午10点至12点参加考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2025年12月20日下午3点至5点参加考试。
二、参加人员
(一)无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包括拟新申请加入山西省政府采购专家库的评审专家、代理机构拟新增的从业人员。
(二)已在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的专家和已在代理机构名录库的从业人员,但从业资格证书已过期或自2025年12月17日00时起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超过6个月的,届时将进行系统强控,无法进入考试界面。
(三)2025年度考试次数已达到两次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无法参加考试。
三、考试平台
用户需提前访问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从业人员教育专区后(https://e-learning.zcygov.cn/shanxi),登录信息化管理平台个人账户(不在评审专家库或代理机构名录登记的新用户需在考试平台自行注册账户,详细操作流程请查看附件操作手册),点击季度考试对应角色模块跳转至考试页面。每次考试前45分钟开启候考功能,用户可在登录考试平台完成身份信息录入及人脸识别认证,等待考试开始。
四、注意事项
(一)正式考试开始30分钟后,将不再允许登录进入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之后才允许交卷,本次考试不组织补考。
(二)为保证考试成绩的真实、有效,将启用多重防舞弊措施,请详细阅读并理解以下内容,避免因违规导致考试成绩无效。
1.用户需自行准备具有摄像头的电脑及良好稳定的网络环境,如因电脑、摄像头、网络等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完成身份认证,由用户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2.本次考试引入了身份认证和人脸识别功能,请用户提前进行候考,完成考前准备工作。
3.考试过程将启用防切屏功能,用户需全屏参与考试,如鼠标离开考试页面3次,系统会强制收卷。
4.考试过程中将随机抓拍摄像头画面并进行人脸识别,如核实为非本人考试或监控画面出现3次以上多人画面等情况,会将判定成绩为不合格(明显的低头、侧脸、捂脸、佩戴耳机等行为将会影响人脸识别结果,请注意规避)。
5.考试平台具备桌面共享及远程操作监测,请勿在考试过程中使用任何具备桌面共享或远程操作的软件,如监测到用户使用该类软件,将立刻终止考试并判定成绩为不合格。
(三)考试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平台会将违规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反馈至监管部门,根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四)为保证用户能够顺畅完成考试工作,建议所有用户提前访问测试链接验证考试环境、熟悉考试流程及操作。测试链接:https://e-learning.zcygov.cn/shanxi/exam/detail?id=301416
(五)完整操作引导请下载本通知附件“山西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和评审专家从业资格考试平台操作指南”进行查阅,如需帮助与支持,可拨打95763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六)本次考试将围绕财政部、省财政厅2025年出台制度文件新增考试试题。制度文件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查阅学习,具体包括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2.《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购〔2025〕31号)
3.《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修订政府采购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晋财规购〔2025〕2号)
4.《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远程异地评审场所建设的指导意见》(晋财购〔2025〕52号)
5.《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采智贷”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购〔2025〕57号)
6.《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推广使用政府采购电子保函的通知》(晋财购〔2025〕80号)
7.《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程活动的通知》(晋财购〔2025〕89号)
8.《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项目“三盲一随机”评审改革的通知》(晋财购〔2025〕92号)
9.《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指导意见的通知》(晋财购〔2025〕94号)
五、考试分数复核工作有关事项
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线上考试系统自动判卷,分数将在参考人员提交试卷后立即显示。如对分数有疑义,可申请复核,具体相关事项如下:
申请复核须本人办理,填写附件2《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线上考试分数复核申请表》,并于2025年12月22日8:30至12月24日17:00,将申请表(本人签名)、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打包提交至邮箱sxszfcgxh@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_分数复核申请。此邮箱仅用于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线上考试分数复核使用)。工作人员将与申请人员确定现场复核时间及地点。申请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按约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复核并确认成绩。
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方式提出分数复核申请的,不再受理。申请复核可按原方式撤回申请。
分数复核咨询电话:16603516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