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1401212025ACS00083
二、项目名称
清徐县第二人民医院妇科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时间:2025年10月23日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唐县朝峰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唐县川里镇东苇子村村东200米
被投诉人1:清徐县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清徐县太原市清徐县民乐街101号
被投诉人2:山西吉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产业路5号科宇创业园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我局提起投诉。本局依法受理投诉,现已审查终结。投诉事项1:“本项目此次采购货物不适宜竞争性磋商方式,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涉及违规。2:“根据磋商文件,技术评分标准并未进行量化分值设置,且未将所有应考核指标设为评审因素。3、“磋商文件评审标准没有明确相对应的评判标准,而是通过运用一些模糊不清且偏向于概念化的描述,这无疑扩大了评标委员会的自由裁量权,给潜在投标人带来了极大的困扰。4、“基于质疑答复内容,采购人、代理机构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没有详实可信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具体内容,本公司对该答复不予认可。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之规定,我局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不成立、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投诉事项3成立、投诉事项4不受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4 号)第三十二条(四)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投诉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清徐县财政局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