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清徐县财政局 2025-11-24 15:05:56

一、项目编号

1401212025ACS00083

二、项目名称

清徐县第二人民医院妇科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时间:2025年10月23日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唐县朝峰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唐县川里镇东苇子村村东200米

被投诉人1:清徐县第二人民医院

址:清徐县太原市清徐县民乐街101号

被投诉人2:山西吉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产业路5号科宇创业园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局提起投诉本局依法受理投诉,现已审查终结。投诉事1:“本项目此次采购货物不适宜竞争性磋商方式,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涉及违规。2:“根据磋商文件,技术评分标准并未进行量化分值设置,且未将所有应考核指标设为评审因素。3、“磋商文件评审标准没有明确相对应的评判标准,而是通过运用一些模糊不清且偏向于概念化的描述,这无疑扩大了评标委员会的自由裁量权,给潜在投标人带来了极大的困扰。4、“基于质疑答复内容,采购人、代理机构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没有详实可信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具体内容,本公司对该答复不予认可。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三十二条第()项之规定之规定我局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不成立、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投诉事项3成立、投诉事项4不受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4 号)第三十二条(四)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投诉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清徐县财政局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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