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关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壶关县财政局 2025-11-25 12:05:17

一、项目编号:1404272025AGK00115         

二、项目名称:购置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医疗设备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9-07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西万德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潞州区德化门东街淮海工业园区计量楼3层            

被投诉人:壶关县人民医院 

地址:壶关县古城路145号 

相关供应商:重药控股山西康美徕医药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唐槐路86号1幢1-2层 

当事人:山西宏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中宏时代广场11号楼B座602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壶关县人民医院购置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404272025AGK00115)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为:1、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为虚假资料。2、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床CZO1A,不能实质满足“公开招标文件 第五部分采购需求附:技术需求书品目一:产床(1张)一、主要技术要求(一)适用范围 条款2以及二、技术参数要求条款7、条款8”的招标参数要求,虚假应标,中标应无效。3、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床CZO2A不能实质满足“公开招标文件 第五部分采购需求附:技术需求书品目二:产床(1张)二、技术参数要求条款7、条款9、条款10、条款14”的技术参数要求,虚假应标,中标应无效。4、对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的进货渠道以及产品来源的真实性、合规合法性提出质疑。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之规定,我局受理后,结合投诉人与被投诉人提供的情况说明和资料,对投诉事项展开调查取证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综上,作出处理决定如下:投诉事项1、2、3、4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之规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壶关县财政局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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