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盂县殡仪馆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盂县殡仪馆
2、地址:山西省阳泉市盂县孙家庄镇东坪村
五、基本情况
本机关发现盂县殡仪馆在开展盂县殡仪馆设备购置(火化机、尾气处理设备)项目时,采购金额达到了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六、处罚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盂县殡仪馆限期改正,对盂县殡仪馆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给予警告。
七、处 罚
八、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盂县财政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