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武汉痴痴绝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1404032024CCS00012二、项目名称: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武汉痴痴绝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温馨路33号幸福时代四期(A-4地块)A栋
五、基本情况
山西政府采购网招投标巡检系统中,长治市主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新能源环卫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1404032024CCS00012),投标硬件设备相同,我局开展了调查,该公司存在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情形。
六、处罚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对该单位的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处以该项目采购金额309720元千分之五即1500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七、处 罚
八、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长治市潞州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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