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409302025AGK00098
二、项目名称:西口镇2025年坪泉村粮食加工项目设备采购
三、采购日期:2025-09-12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兰州陇河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金崖镇邴家湾村马家庄社235号
被投诉人 1 :山西永德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82号6幢6层0601-0602号
被投诉人 2 :河曲县西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河曲县西口镇向阳街209号
相关供应商:山东泗水鑫峰面粉机械有限公司
地址:泗水县经济开发区泉福路西段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中标单位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声明的制造商存在虚假的情形,中标单位所提供的“叉车”产品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属于提供虚假声明谋取中标。投诉事项2:中标单位提供的“电缆电线”产品不符合相关国家规定。投诉事项 3:中标单位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声明的制造商存在虚假,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投诉事项4:中标单位提供的“叉车”产品实际制造商为大型企业,中标单位存在规避大型企业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经审查。投诉事项1、2、3、4的质疑投诉,均属于对中标结果的质疑投诉。投诉人因“【第9项】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的问题未通过资格审查,其投标无效。投诉人的质疑投诉事项不会使投诉人的权益受到损害,其提出的质疑不符合法定条件,基于此而提起的投诉亦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一款和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投诉事项1、2、3、4不符合投诉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河曲县财政局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