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1402992025AGK00338
二、项目名称
大同五中触控一体机采购项目
三、采购时间
2025年8月23日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顺安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清凉寺街道范阳中路590号吾悦广场三楼东区011号
被投诉人1:大同市第五中学校
地址:大同市平城区同泉路428号
被投诉人2:大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同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大同市平城区恒安街209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我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一:本项目文件中采购物品的扬声器技术参数具有明确的指向性,并以此作为“★”主要技术指标,这可能导致特定供应商如大型企业获得优先考虑,削弱市场竞争公平性,损害其他潜在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平等机会。且采购人的质疑回复函中列举品牌产品的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指标均不相符。
投诉事项二:我司依法质疑本项目文件中采购物品的操作技术参数存在明显的指向性,这可能导致特定供应商,如大型企业,获得优先考虑,进而削弱市场竞争的公平性,损害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平等机会。在质疑回复函中,对方未提供明确、具体且必要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来答复质疑事项,并且在我司提供事实依据、相关材料的情况下,仅以“你方单位质疑内容浅显、粗糙,且无任何举证说明材料,不予采纳,按原招标文件执行”为由,拒绝回复我司的质疑事项。
投诉事项三:根据本项目文件中评分表要求,供应商需提供非项目必要类的资质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此举涉嫌对其他潜在供应商存在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3部分成立,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大同市财政局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