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405222025ACS00068
二、项目名称:阳城县2025年农村供水水质提升工程(二期)消毒净化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三、采购日期:2025-09-18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唐县朝峰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保定市唐县川里镇
被投诉人:阳城县水务局
地址:阳城县职校办公区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采购人就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我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涉及违规;2.磋商文件没有明确相对应的评判标准;3.磋商评审因素涉本地化服务不合理。受理后,我局依法进行了审查,现就审查情况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投诉人对本决定如有异议,可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晋城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阳城县财政局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