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409212025CGK00019
二、项目名称:定襄县中医院电子病历应用软件开发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8-13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西智杰软件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48号新岛科技园A座708室
被投诉人 1 :定襄县中医院
地址:定襄县定卫路北关经贸开发区
被投诉人 2 :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晋源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B座9层
相关供应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洛街移动大楼A座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我局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质疑答复承认了案涉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而招标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医疗器械的备案凭证、注册证,存在重大缺陷且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而评标委员会未停止评审,程序违法。
投诉事项2:中标供应商无医疗器械注册许可证和医疗器械备案证明,不符合该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应当认定为无效标。质疑答复自相矛盾,回避了关键问题。
投诉事项3:代理机构的答复无任何依据支撑,中标供应商无相应经营范围,且无法证明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恳请财政部门予以查明,并处罚。
投诉事项4:本项目招标文件究竟是真接确定中标供应商,还是确定中标候选人,确定的数量为几名,规定不一,代理机构的答复与实际情况不符,不能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的程序违法。
投诉事项5: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未依法披露相关信息。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2、3、4、5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2、3、4、5不成立,驳回投诉事项1、2、3、4、5。
七、其他补充事宜
定襄县财政局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