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单位名称: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
三、考核内容
1、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2、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3、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4、政府采购政策的执行情况;
5、采购文件的编制水平;
6、询问、质疑答复情况;
7、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四、考核方法
通过单位自查、现场审查、查阅实证资料、抽取项目等方式进行考核。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1、工作成效:2024年,芮城县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7个,采购预算金额863.5005万元,中标金额 859.6933万元,节约资金3.8072万元,节约率0.44%。在采购过程中能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采购活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按采购方式及采购程序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集中采购机构的本职工作。
2、存在问题:1、采购公告内容不完整;2、采购文件编制业务水平有待提升,个别项目评分因素设定不合理,设置供应商资格条件表述不清。3、政府采购资金节约率有待提高。
六、考核结果
芮城县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度考核得分92.5分,考核结果为优秀。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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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