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1499002025ACS01833二、项目名称:
三、采购时
间:
2025年8月12日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 河北顺安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清凉寺街道冠云中路203号
被投诉人1: 晋阳公寓管理中心、
地 址: 太原市晋源区西寨北街1号
被投诉人2:山西中招国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晋溪街19号11幢4单元302号
相关供应商:山西晋勤科技文化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唐槐产业园开元街6号1幢2层2044A室
五、基本情况
河北顺安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晋阳公寓无人机反制系统(二次)(编号:1499002025ACS01833,包号:标项1)采购文件的投诉,于2025年08月28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1、5成立,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2、3、4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山西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