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401812025AGK00059
二、项目名称:古交市老旧市政环卫车辆更新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9-07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骏源环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七路126号附204号2层258号
被投诉人 1 :古交市市政环卫服务中心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古交市大川西路49号
被投诉人 2 :山西金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解放路175号万达中心B座1003室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就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我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投诉事项1:“本项目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未量化、细化,没有具体的判断标准,投标人难以响应,评委难以客观评审,不符合法律规定。”
投诉事项2:“本项目包6的技术参数设置不合理,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指向性。”
投诉事项3:“本项目产品技术指标的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不符合法律规定。”
投诉事项4:“本项目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
投诉事项5:“本项目售后服务保障评分标准中变相要求投标人在中标前具有本地化服务不合理,是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6:“本项目要求提供“汽车整车产品定型检验报告”的内容不合理,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7:“本项目设定的“兼投不兼中原则”的内容没有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8:“本项目包4-包8的合同履约期限畸短,涉嫌为特定供应商提供中标便利。”
投诉事项9:“本项目的付款方式设置不合理。”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局依法受理该投诉后,征询了相关当事人意见,查阅了相关实证材料,依法进行了审查,审查情况及处理决定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认定全部投诉事项不成立,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古交市财政局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