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405812025AGK00132
二、项目名称:高平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亭、垃圾箱、垃圾桶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9-05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商丘市新东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商市民权县龙塘镇龙东村168号
被投诉人 1 :高平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建设南路254号
被投诉人 2 :晋城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盛宏建设大厦1层
五、基本情况
2025年9月8日,我局收到商丘市新东商贸有限公司提交的针对本项目的投诉书,经审查,予以受理。受理后,我局依法对本项目采购活动展开调查,查阅了本项目的相关材料,征询了相关当事人意见。投诉事项:我公司作为参与“高平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亭拉报箱、垃圾桶采购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在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后,发现该评审标准存在“评审因素不细化、不量化,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问题,且严重违背《山西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相关规定,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现依法提出投诉。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高平市财政局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