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河南强森商贸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ZFS公-2021-9二、项目名称: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河南强森商贸有限公司
2、地址:长垣市南蒲街道办事处纬七路中段路南
五、基本情况
根据有关部门移送,我局在调查“阳泉市肿瘤防治研究所医用直线加速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FS 公-2021-9)”中,发现该公司存在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六、处罚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之规定,我局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处以采购金额(9980000 元)千分之八即人民币 79840 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七、处 罚
八、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阳泉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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