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

文水县财政局 2025-10-15 18:32:49

一、项目编号:1411212025AGK00088         

二、项目名称:2025年丽彬文化园文化驿站建设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7-25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浩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定州市庞村镇南陶邱村            

被投诉人:山西三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袁家庄七巷山水龙城一号楼2单元202 

相关供应商:山西平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南中环街529号A座 

当事人:文水县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文化和旅游局 
                   

五、基本情况

河北浩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认为本次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名录第12产品、第13项中的部分产品的生产制造企业需取得3C认证,否则所提供的该部分产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质量要求。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次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 ;(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我局就河北浩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次投诉事项作出驳回投诉的处理决定。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投诉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对本决定如有异议,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文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文水县财政局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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