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402252025AGK00082
二、项目名称:2025浑源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教学一体机和护眼灯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7-30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太原市东方龙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双塔北路46号腾辉大厦6层08室
被投诉人 1 : 浑源县教育局
地址:浑源县永安镇
被投诉人 2 :浑源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浑源县政务大厅三楼
相关供应商 1 :太原市联惠电子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一段8号中海国际中心A座23层
相关供应商 2 :光之力照明工程(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臣田社区宝田三路28号1栋501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我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本项目于8月20日开标,开标后第一包和第二包都被排名第三,我公司对回复函的理由、对我公司不合理排名第三和超高价预算和中标都不能接受。投诉事项2本项目中标公司的中标声明函弄虚作假,不是中小企业产品还声明是中小企业,8月15日回复函中拿个地方区级的证明,而且没有数据的证明糊弄我公司。投诉事项3本项目8月20日开标的第一包、第二包参标单位都有明显的高价围标、串标、扰乱正常招标的行为。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作出行政裁决认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浑源县财政局
2025年10月14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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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源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公告 .docx (14.8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