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山西天浩祥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1405022025AGK00032二、项目名称: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山西天浩祥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晋城市城区黄华街南段1018号(一照多址)
五、基本情况
你单位在受理委托凤凰小学校开班(一期)工程货物采购项目的招标过程中,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规定。
六、处罚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本机关依法对你单位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罚,并处以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罚款。
七、处 罚
八、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晋城市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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