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410992025AGK00167
二、项目名称:临汾市中部区域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改造建设项目二次(设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潮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乐市京新大街新乐驾校北行200米
被投诉人 1 :临汾市中部区域生态环境检测站
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常兴西街220号
被投诉人 2 :山西伟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平阳国际A座912
相关供应商:陕西小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道办逸翠尚府北区8幢4单元1901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采购人就本项目的质疑回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制造商不具备产品生产资质,中标单位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局受理后,查阅了招标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决定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临汾市财政局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