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单位名称: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
三、考核内容
1、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2、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3、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4、政府采购政策的执行情况;
5、采购文件的编制水平;
6、询问、质疑答复情况;
7、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8、四类问题。
四、考核方法
本次考核采取单位自查、现场审查、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1、工作成效:2024年度河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接受政府采购委托项目10项,预算金额2828.19万元,中标金额2081.85万元,节约金额85.51万元,节约率4%。在采购活动中,能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扶持中小企业等政策,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违法违规事件。
2、存在问题:一是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二是采购文件编制有待提高,需加强业务学习 ;三是政府采购资金节约率有待提高。
六、考核结果
根据集中采购机构量化考核指标、民主测评内容汇总统计:2024年考核得分 90 分,确定考核等次:优秀。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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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