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寨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五寨县财政局 2025-09-22 17:42:22

一、项目编号:1409282025ACS00034         

二、项目名称:五寨县第一中学校心理健康咨询教室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8-12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唐县朝峰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唐县川里镇东苇子村村东200米            

被投诉人 1 :五寨县第一中学校 

地址:忻州市五寨县前所乡迎宾东街521号 

被投诉人 2 :山西茂百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北街195号恒大天宸 

相关供应商:山西文起科贸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汾东大街浩海物贸城南区7排8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我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本项目此次采购货物不适宜竞争性磋商方式,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涉及违规。投诉事项2:磋商文件评审标准没有明确相对应的评判标准,而是,通过运用一些模糊不清且偏向于概念化的描述,这无疑扩大了评标委员会的自由裁量权,给潜在投标人带来了极大的困扰。投诉事项3:根据磋商文件,技术评分标准并未进行量化分值设置,且未将所有应考核指标设为评审因素。投诉事项4:基于质疑答复内容,采购人、代理机构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没有详实可信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具体内容,本公司对该答复不予认可。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局依法受理该投诉后,查阅了相关实证材料,依法进行了审查,审查情况及处理决定如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不符合受理条件,投诉人以上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1、2、3、4项均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五寨县财政局            

 2025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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