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410292025AGK00104
二、项目名称:乡宁县智慧用电安全隐患防控提升项目(三期)
三、采购日期:2025-07-02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昌鎏源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仓裕路81号联创东南智谷1603室
被投诉人 1 :山西亿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平阳国际C座10层1020室
被投诉人 2 :乡宁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临汾市乡宁县迎旭西街10号
相关供应商:山西恒顺乾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临汾经济开发区锦鸿国际2107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我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串标行为明显;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中罔顾事实,包庇串标供应商。投诉事项2:中标供应商报价远高于市场价;并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串标行为明显;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中罔顾事实,包庇串标供应商。投诉事项3: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营业收入数据造假,应当认定追究相应责任,给予废标处理。代理机构不去查实,直接不予认定采纳,应承担责任。投诉事项4:要求公开投标评审打分明细。本次招标为货物标,在国家各级政府采购资金吃紧的情况下,能满足招标货物技术质量要求的条件下,价格优惠应当已经占据非常大的优势,况且我公司在质保期、合同履行期限等条件均明显优于中标供应商,我公司提供货物的各项技术参数还都给予了正偏离;在这种情况下,评审委员会仍然不考虑实际情况,为财政平白的多支出了近400万元。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1、2、3、4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乡宁县财政局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