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410992025AGK00174
二、项目名称:临汾市中医医院康复设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汉成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洲腾工业区1栋3楼
被投诉人 1 :临汾市中医医院
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华州路535号
被投诉人 2 :山西挚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尧庙镇神刘村南大街590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采购人就本项目的质疑回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本项目是普通的货物类采购,不是首购订购、设计等采购项目等能力对履约有直接影响的采购项目,将类似项目合同案例作评分项……投诉事项2:本项目是通用设备型的普通货物采购,采购需求是能够完全确定的客观指标,不是首购订购、设计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项目,不需要供应商提供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的项目的情况下,将解决方案或组织方案列入评分项……投诉事项3:采购文件中,将“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技术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方案、培训方案、针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列入评分项,但评审标准中却都是“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逻辑漏洞、科学原理错误、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等任意一种情形”等主观判断,没有量化,且不属于采购需求中的指标,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无关……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局受理后,查阅了招标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决定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1,2,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临汾市财政局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