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垣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决定书

襄垣县财政局 2025-09-15 17:30:30

一、项目编号:1404232025AGK00149         

二、项目名称:襄垣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移动中转站设备配套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日期:2025-07-11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南郊            

被投诉人 1 :襄垣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襄垣县城北关夏西路1号 

被投诉人 2 :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英雄路中宏时代广场4号楼4226号 

被投诉人 3 :全体评审专家 

地址:山西太原(王团桃)、山西长治(张志忠、张亚军、赵静、赵鑫) 

相关供应商:山西昱衡净华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漳泽工业园健康路3号 

五、基本情况

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襄垣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委托就襄垣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移动中转站设备配套采购项目(二次)(编号:140423025AGK00149)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活动,于2025年 7月11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采购招标公告,7月31日发布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山西昱衡净华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8月1日,投诉人向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2025年8月5日,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质疑答复。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投诉事项: 投诉人称1、中标人提供虚假业绩材料谋取中标或评审专家未按招标文件评审标准评审的情况。
2、评标委员会全体评审专家未进行独立评审,有接受采购人暗示、与中标人山西昱衡净华科技有限公司串标嫌疑。
3、招标代理机构在我司发出质疑函,指出了具有充分依据的质疑事项后,仍然不肯公布中标人得分明细,更不愿意公布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类似业绩。
投诉请求为:公示中标人得分明细与投标文件类似业绩;重新组织评标专家进行评审;在重新评审后,重新确定中标人,不得重新组织招标。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二)之规定,作出行政裁决:投诉人提出的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襄垣县财政局            

 2025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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