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404992025CCS00259
二、项目名称: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
三、采购日期:2025-07-09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西腾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钜星创业大厦三层301
被投诉人 1 :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英雄北路46号
被投诉人 2 :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治市潞州区太行西街406号
相关供应商:山西吉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太行北路188号大学生创业园三楼311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编号:1404992025CCS00259)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为:1.本项目评审小组认为我公司报价低于成本价格,认定我公司报价无效,将我公司废标处理。2.本项目评审小组认为我公司报价低于成本价格,认定我公司报价无效,将我公司废标处理。3.如按照评审小组要求报价中必须包括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人员工资、税金、社保、耗材等其他费用,那么本项目现有预算无法满足报价要求,实际报价将超出现有预算。4.本项目中标公司山西吉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标价格为58000元,根据评审小组要求未达到该项目成本价。5.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质疑回复内容不准确,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并没有对我公司所提出的问题进行正面回复,质疑项回复与事实严重不符,我公司认为本项目存在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而违规操作,严重影响了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也严重影响了本地区的营商环境。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鉴于本项目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本项目予以废标,投诉事项1、2、3、4、5不再进行处理。
七、其他补充事宜
长治市财政局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