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山西宇航智达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1403992025AGK00099二、项目名称: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山西宇航智达科技有限公司
2、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长治路278号科荟大厦3层304B室
五、基本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部门报告,我局在依法调查“阳泉市第二中学校高中信息化教学配套设备购置项目(触控一体机)(项目编号:1403992025AGK00099)”的采购活动中,发现该公司存在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六、处罚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我局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处以采购金额(650000元)千分之六即人民币3900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同时,认定本项目中标无效。
七、处 罚
八、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阳泉市财政局
阳泉市财政局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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