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店区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太原市小店区财政局 2025-09-06 15:26:51

一、项目编号:1401052025AGK00127         

二、项目名称:小店区教育体育局2025年学生课桌椅增补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8-07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汉成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洲腾工业区            

被投诉人 1 :太原市小店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昌盛西街40号 

被投诉人 2 :太原市小店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75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1、2质疑答复,向我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本项目是普通的货物采购,采购需求是能够完全确定的客观指标,并不是需要供应商提供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的项目,也不是首购订购、设计等采购项目等能力对履约有直接影响的采购项目,将“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作为评分项,违反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采购需求客观、明确且规格、标准统一的采购项目,如通用设备、物业管理等,一般采用招标或者询价方式采购,以价格作为授予合同的主要考虑因素,采用固定 总价或者固定单价的定价方式……”投诉事项2:“在采购文件中,将“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列入评分项,评审标准却以“完整、不够完整、符合、不完全符合、完全满足、难以全面满足”需要主观判断的词汇和分值,没有细化与量化,且不属于采购需求中的指标,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无关,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投诉事项3:“本项目是普通的货物采购,不是首购订购、设计等采购项目等能力对履约有直接影响......"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事项1、2、3项均不成立,驳回投诉,可继续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太原市小店区财政局            

 2025年09月06日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