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山西至诚万邦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1410292025ACS00093二、项目名称: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山西至诚万邦科技有限公司
2、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街200号企联大厦西区7层704号(入驻山西创赢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2023-026号)集群登记
五、基本情况
我局投诉处理发现,在乡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二期(设备采购)(项目编号:1410292025ACS00093)竞争性磋商采购过程中,该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情形。
六、处罚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我局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2039300元千分之五即10196.5元的罚款。
七、处 罚
八、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乡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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