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休市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

介休市财政局 2025-08-27 10:18:53

一、项目编号:1407812025AGK00110         

二、项目名称:义棠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室内生活设施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7-22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扬州奥塞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宝应县曹甸镇兴曹路211号            

被投诉人 1 :介休市义棠镇人民政府 

地址:介休市义棠镇义棠村 

被投诉人 2 :山西光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晋中市榆次区晋华街中都路247号华瑞大厦12层 

五、基本情况

山西光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介休市义棠镇人民政府委托,对“义棠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室内生活设施”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407812025AGK00110)进行政府采购,于2025年7月1日发布采购公告,2025年7月23日发布采购结果公告。投诉人于2025年7月25日向山西光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山西光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对质疑进行了答复,投诉人对答复不满意,于2025年8月5日向我局提起投诉。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投诉事项:“中标单位所提供的一些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出厂前未获得3C认证,属于非法出厂销售”。
要求:“废除招标结果,终止合同,并重新组织招标;强烈要求主管部门对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单位严肃处理”。
经调取相关资料核查后,认定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我局对投诉人投诉事项不予支持。根据投诉内容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法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投诉人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介休市人民政府或晋中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左权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介休市财政局            

 2025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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