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407032025BCS00025
二、项目名称: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7-14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瑞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光明东街府东花园102
被投诉人:晋中市太谷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晋中市太谷区箕城西街202号
相关供应商:山西恒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义井街道长兴南街街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B座507-2号
当事人:山西伟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太原市君威财富中心14层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我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磋商文件技术部分评审因素具体化模糊,致我公司无法对应投标做方案。经查询相关资料,参考政府来购指导性案例9,该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竟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不利于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私自扩大评标委员会的自由裁量权,完全可以为采购人勾结评标委员会控标提供条件。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1成立。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太谷区财政局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