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休市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

介休市财政局 2025-08-19 10:06:04

一、项目编号:1407812025AGK00060         

二、项目名称:新建介公路学校配套设施采购项目(第八包)  

三、采购日期:2025-06-25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沈阳铭厨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振工街16号            

被投诉人 1 :介休市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中心 

地址:介休市西大街110号 

被投诉人 2 :山西星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介休市史公路盛华丽园B区3号楼3屋 

相关供应商:太原鼎力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长治路288号8幢1层1号西侧 

五、基本情况

山西星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介休市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中心委托,对“新建介公路学校配套设施采购项目(第八包)”,项目编号:1407812025AGK00060进行政府采购,于2025年6月3日发布采购公告,于2025年6月26日发布采购结果公告。投诉人于2025年7月1日向介休市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中心提出质疑,介休市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中心于2025年7月9日对质疑进行了答复,投诉人对答复不满意,于2025年7月13日向我局提起投诉。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投诉事项:“中标公告中,《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刀具砧板消毒柜的制造商未获得紫外线、臭氧类别《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只具有电热消毒类别,其性质属于未实质性响应,应予以废标处理。且《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的制造商并未对真实性负责,其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要求“终止采购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经调取相关资料核查后,认定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我局对投诉人投诉事项不予支持。根据投诉内容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法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投诉人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介休市人民政府或晋中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左权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介休市财政局            

 2025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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