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407812025AGK00073
二、项目名称:新建介公路学校配套设施采购项目(第二包)2025年优质均衡验收设施补充采购项目(第四包)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6-25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西联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润城镇望川新村16号楼5单元502室
被投诉人 1 :介休市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中心
地址:介休市西大街110号
被投诉人 2 :介休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介休市文化艺术中心D区三层
五、基本情况
介休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介休市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中心委托,对“新建介公路学校配套设施采购项目(第二包)2025年优质均衡验收设施补充采购项目(第四包)项目”,项目编号:1407812025AGK00073进行政府采购,于2025年6月5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投诉人于2025年6月5日向介休市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中心提出质疑,介休市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中心于2025年6月16日对质疑进行了答复,投诉人对答复不满意,于2025年6月18日向我局提起投诉。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投诉事项1“采购人要求所有资质证书的加分条件构成了差别歧视待遇”。
投诉人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中产品参数制定有倾向性,具有严重控标嫌疑”。
要求“修改商务评分标准和所投诉参数,重新编撰招标文件”。
经调取相关资料核查后,认定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我局对投诉人投诉事项不予支持。根据投诉内容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法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投诉人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介休市人民政府或晋中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左权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介休市财政局
2025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