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1403112025AGK00019二、项目名称:
阳泉市郊区2025年乡村生活垃圾清运设备项目三、采购日期:
2025年08月07日四、相关当事人
|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 01 | 阳泉市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阳泉市郊区玉泉北路8号 |
| 02 | 山西中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阳泉市美隆国际大厦A座1516室 |
五、基本情况
2025年8月7日9时,“阳泉市郊区2025年乡村生活垃圾清运设备项目”开标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阶段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进行资格资格审查,判定相关供应商投标资格无效,未能进入后续评审流程,造成评标结果不公平、不公正并可能影响最终采购结果。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八条第(三)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限期改正,该项目中标结果无效。
七、其他补充事宜
/
阳泉市郊区财政局
2025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