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

高平市财政局 2025-07-30 10:17:18

一、项目编号:1405812025BCS00050         

二、项目名称:高平一中实验学校操场(篮球场)提升改造工程  

三、采购日期:2025-05-24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锦程饰创装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恒祥北大街626号            

被投诉人 1 :高平一中实验学校 

地址:高平市泫氏西街34号 

被投诉人 2 :山西恒元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晋城市白水东街财富广场1713室 

相关供应商:河南恒厦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人和大道008号 

五、基本情况

2025年7月8日,我局收到河北锦程饰创装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针对高平一中实验学校操场(篮球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1405812025BCS00050)的投诉书。经审查,我局依法受理了该投诉。投诉事项:中标人提供虚假信息。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审查,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指出“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 [2011]3O0号)中关于对建筑业的认定标准,不涉及对从业人员数量的要求,仅通过对该公司营业收入及资产总额判定即可。该公司响应的人员数量与认定其在建筑业的企业类型无关。从业人员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兼职人员等,统计范围涵盖所有实际参与工作的员工。另成交供应商河南恒厦建设有限公司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高平一中实验学校操场(篮球场)提升改造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该公司从业人员360人,营业收入为 8938.788861万元,资产总额为16197.775568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因此,从业人员数量不影响建筑行业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不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认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高平市财政局            

 2025年07月30日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