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山西蓝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1499002025CGK00057二、项目名称: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山西蓝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长治路418号全季酒店后院1005室
五、基本情况
山西职业技术学院四校区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1499002025CGK00057),该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三山西盛世餐饮旅游技工学校物业管理项目、业绩四周口人合医院物业服务项目是虚假业绩。
六、处罚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厅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处以该项目采购金额6,800,000元千分之五即34,000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七、处 罚
八、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山西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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