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401212025AGK00008
二、项目名称:清徐县人民医院供应室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5-21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武汉市江汉医疗制药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高桥五路58号
被投诉人 1 :清徐县人民医院
地址:太原市清徐县康乐街168号
被投诉人 2 :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B座9层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我局提起投诉。我局依法予以受理,现已审查终结。投诉事项1: 评标过程中,以审查结果不符,审查说明: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照文件要求签字或签章。将我公司淘汰,导致我公司在此次投标的报价文件未能正常参与评分。使我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损;且存在故意排除和排挤正常投标人的嫌疑。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之规定,我局作出以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1投诉部分成立,责令撤销合同,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相关当事人如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上级财政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清徐县财政局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