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1403992025CCS00017
二、项目名称:
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物业服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
2025-04-23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福润嘉园物业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北街161-1号2号楼101室
被投诉人: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阳泉市平定县上城街59号
相关供应商:山西诚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阳泉市郊区荫营镇老虎沟村瑞林家园4号楼2号底商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采购人就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质疑答复函:二、质疑事项答复:答复内容第3点:根据山西诚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此项目答复,该公司对此项目了解详细,根据岗位不同,投入人员工资有全日制及半日制工资,附有三十六个月工资和二十七个月工资明细表。投诉事项2、质疑答复函:二、质疑事项答复:答复内容第1点:福润嘉园物业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成本计算有误。不符合人社部2024年1月20日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公布第五条:“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2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
阳泉市财政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