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项目编号:1404042025AGK00032
二、项目名称:长治市上党区第一中学校电子专用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4-28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九江鸿兴图书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君悦丽湖小区
被投诉人 1 :长治市上党区第一中学校
地址:长治市上党区新建南路373号
被投诉人 2 :长治市上党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治市上党区民生大厦3楼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中所涉产品参数不止一家生产厂家,不存在排他性。投诉事项2中所述受制于技术开发能力,成本控制等因素,难以生产出满足要求的产品,使满足招标要求的产品范围缩小,市场竞争有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条规定,并不代表存在垄断行为。本局通过专家论证意见、并查阅了相关实证材料依法进行了审查。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认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投诉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对本决定如有异议,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长治市上党区财政局
2025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