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404992025CCS00067
二、项目名称:文旅产业招商大会暨太行山旅游季启动仪式服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4-09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新时空会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绿茵街5号之三1503房
被投诉人 1 :长治市文旅发展中心
地址:长治市潞州区太行西街408号
被投诉人 2 :山西大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延安南路98号
相关供应商:山西星卫视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路3号中泰广场写字楼20层太原市金融科技双创产业园2005、2006室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文旅产业招商大会暨太行山旅游季启动仪式服务项目(项目编号:1404992025CCS00067)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为:1.本项目采购内容过于概括,没有具体明细清单;2.采购需求没有列明具体举办地点,投诉人无法估算本项目场地成本。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2成立。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和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投诉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对本决定如有异议,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长治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七、其他补充事宜
长治市财政局
2025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