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407022025CGK00015
二、项目名称:榆次区中医院物业保洁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3-26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晋中立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正太街35号2幢1-401
被投诉人:榆次区中医院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西街154号
当事人:榆次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菜园街18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晋中立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对被投诉人榆次区中医院(以下称采购人)做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评标委员会在符合性审查阶段认为投诉人“投标报价不符合、投标总额不足、报价不符合、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价不符合要求”,但未要求投诉人作出澄清或者说明,致使投诉人废标,评审结果错误。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本项目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废标,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针对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问题,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八十一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晋财规购〔2024〕2号)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专家进行整改,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向本机关提交整改报告。
另外,采购人和榆次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应当依法积极履行对评标委员会的监督职责,责令采购人和采购中心限期整改。
七、其他补充事宜
榆次区财政局
2025年0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