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山西红康林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1407022023CCS00011二、项目名称: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山西红康林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韩信路御景华庭15号楼2号
五、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对“榆次区自然资源局2022 年庄子乡荒山绿化工程监理项目”(项目编号:1407022023CCS00011,以下称本项目)进行监督检查中发现,山西红康林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存在串通投标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情形。
六、处罚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对山西红康林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作出采购金额千分之八计壹仟伍佰柒拾柒元陆角(1577.6元)的罚款。
七、处 罚
八、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榆次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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